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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9章 骑马的王公你威武雄壮

  第779章 骑马的王公你威武雄壮 (第1/2页)
  
  什么是美餐呢?
  
  但凡是草原上的集会,尊贵的首领们聚在一起,宰上几只羊烤得焦香冒油,众人持小刀走上去,割下心怡的部位捧着啃食,此为草原盛宴。
  
  倘若再有马奶酒佐餐,盛宴就更为美妙。
  
  卡甘对于美餐的概念是很有限的,他曾听说过罗马人在吃的方面很有一套,也非常喜欢葡萄酒的滋味。
  
  在故乡,葡萄酒当然流入到佩切涅格人的社会。会有阿布哈兹、格鲁吉亚与亚美尼亚的高加索酒商,将装在木桶中的葡萄酒卖出,以换取佩切涅格人马匹。
  
  马匹是一种硬通货,很显然与遥远北方罗斯人的贸易是双赢了,在卡甘看来在所有的贸易对象里,只有罗斯人在拿出银币的问题上表现得最为果断。
  
  因为留里克很快出城见到了那些骏马!
  
  突厥马有着长长的鬃毛,连马蹄上鬃毛也略多。大部分马匹并没有铁马掌,倒是马蹄的角质层都又被修剪过。
  
  它们聚在一起丝毫不怕人,一个个踩在雪地上忙着喘粗气。
  
  抚摸骏马的鬃毛,马匹并无尥蹶子的意图,温顺得仿佛是老朋友。
  
  “我可否乘骑一匹?”留里克无法压制着内心的躁动,随口问及卡甘。
  
  这个提议实在有些大胆,就算罗斯王公是高贵的,他到底是不懂驰骋呢!
  
  但卡甘也是完全不懂呢……
  
  “可以,我不得不警告,优秀的骑马者需要训练。而且,我不能保证被您挑选的马能绝对温顺。”
  
  “你的善意我心领。你就挑选一匹温顺的马!记得!”留里克郑重瞪向卡甘,“我买你们的突厥蛮马就是为了驰骋,我要亲自验货,给其他人做一个榜样。我想,你应该能猜到我的意图。”
  
  有些事是藏不住的,比如说早在遥远东方,卡甘获悉北方罗斯人要卖马,他想当然的就认定罗斯人要筹建骑兵部队。双方在地理上的距离极端遥远,罗斯人为了得到骏马舍得花钱,买卖做成了必是大赚一笔,且佩切涅格联盟也犯不着担心罗斯人会是军事威胁。
  
  卡甘为留里克挑选一匹良马,一匹肩高达到折合150㎝的高头大马。
  
  这样的肩高在突厥马种属于上乘,固然突厥马比不得本时空的阿拉伯马和大宛马,它当然有自己的优势,甚至这一战略优势显而易见!
  
  一支马群在人类的驱赶、牵引下,区区三个月时间从黑海之滨穿越草原、森林、沼泽、雪地,愣是抵达北方苦寒之地。马匹的耐力实为一绝!
  
  留里克本人比卡甘高了整整一头,一位北欧壮汉仍需更多的肌肉、脂肪彰显自己的强壮。留里克身形未免还是有一些单薄,当然他站在雪地上,白净的脸配上一头金发与黄金般的胡须,确有“北方之狮”的风采,给予卡甘强烈的压迫感。
  
  如果说留里克不懂骑马,那是荒谬的。
  
  可他的那种骑马也不能算是真的骑马。
  
  就像是一个人学会了游泳,技能烙印在灵魂里。他的内心终究会烙印着一个超然于时空的灵魂,这份记忆里懂得骑马。那不过是黄河滩涂地区兴起的供游客玩乐的跑马场,骏马都被驯服得服服帖帖,游客踏着脚蹬上马,抓紧缰绳发布指令即可。这些沦为主人挣钱工具的马匹极为温顺,它们会毫不犹豫围绕跑马场跑上固定的圈数,再非常机智地停下来。
  
  体验到驰骋乐趣的游客总是高高兴兴下马,高高兴兴付钱。
  
  留里克所谓的骑术就是这样学会的,如今换了一个时空,至少踏着青铜脚蹬上马与抓紧缰绳,整个动作一气呵成。
  
  他甚至情不自禁的吼了一声“驾”,奈何这种东方式的命令语对突厥马无效,只因系统不兼容。
  
  即便如此,目前可是有两千多人围观城市大门口的马群呢!人们眼睁睁看到王公大人顺利起码俯视众人,王公轻松征服了骏马!
  
  一旁的卡甘啧啧称奇,急忙讲授一番突厥式命令语。
  
  这下声控系统完成兼容,留里克赫然察觉到,骑马与开车本质上也没啥不同。倘若这骏马是车辆,它的操纵就是完全的智能语音声控。
  
  本就身材高大的他骑着高头大马,留里克的脑袋实际都到了距地面260㎝的程度,俯视众生绝非谬言。
  
  留里克信马由缰地在众目睽睽下溜了一圈,马匹的温顺令他着迷,突然下达驰骋的命令,这骏马闻讯突然加速,再给予一个命令,骏马立刻减速化作漫步前行。
  
  欣喜之下,留里克拔出自己的宝剑,闪亮的钢剑在阳光下实在耀眼。
  
  他学着从电影中看到的场景,高举着右臂,钢剑直指前方,又令马匹再度驰骋,整个人成了真真正正的哥萨克骑兵!
  
  他的白狐帽子都跑掉了,众人看到王公在驰骋,棕色的马尾在剧烈随风晃动,王公脑后的金色马尾也随风飘扬。
  
  卡甘这才是初见罗斯王公,真是做梦也想不到罗斯人的最高首领竟天生会骑术,仿佛屁股是长在马背上的。看看王公飘逸的金发吧,那与真正的马尾如出一辙。
  
  留里克爽快之际,喘着粗气的骏马终于停下。他如下自行车般右脚松开马镫,一记轻快的掠腿,整个人迅速跳下。
  
  惊喜与震撼就写在卡甘的脸上。
  
  “王公,想不到你天生是骑兵!”
  
  “是啊,如此畅快的感觉太好了。不是你送来骏马,我都不知道我天生是骑马好手。”留里克下意识抚摸骏马的鬃毛,“真是好马,被你们训练得极好。我已经没有任何的顾虑,我还要额外赠予你一笔钱。”
  
  还有这种好事?被高贵者赞誉善驯马,甘卡本就乐在心头,这番还能多拿一笔赏赐,岂有不收之理。
  
  一场美妙的国宴紧张筹备,卡甘一行人也拿到了买马款项。
  
  因为自己的卡洛塔在场,她驯养各类大型牲畜经验丰富。卡洛塔检查一番所有的马匹,断言皆为年轻的良马,所谓到了春季都可以繁育小马。
  
  留里克觉得自己大赚特赚,一万枚上好法兰克银币拿得也极为痛快。
  
  银币分十个麻袋,每袋十磅,他以荣誉担保不可能在掏钱的问题上缺斤少两。
  
  卡甘难道还会怀疑钱币数量不足吗?他这辈子都未曾见过这样规模的银币,每一枚银币上都印着法兰克国王查理曼,他想当然认为这还是某个罗马皇帝的大脑袋。一切都是无所谓的,他以自己的方式验证银币的真伪,只见银币上留下了牙印,它定是足量白银无疑。至于数量够不够,这个问题被他直接忽略掉。
  
  一小包额外的奖励随即下拨,小麻袋里装着十枚法兰克金币。如果说一百磅银币属于佩切涅格联盟的族产,联盟众酋长都关注着这场贸易,所赚得的钱财至少有一半要扩充佩切涅格军队的武装。而这十枚金币就归为卡甘的私产。
  
  上好的金币也是稀罕物,喜提金币后的卡甘高兴得乱蹦。金币当然可以交易,卡甘倒是有自己的想法——把金币熔化,为自己的头盔铁面具镀上一层金子。
  
  突厥系族群的战士都有一个讲究,如果一名战士有足够的资产,穿戴浑身的铁片扎甲是一定的。头盔要有铁片加固,一张铁板或是铜板打造的防御性面具要挂在正脸,更富有的人当将面具镀金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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